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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家美发店的用工让人看不懂

时间:2024-04-01 01:00:51

  这家美发店的用工让人看不懂眼看工资发放日已过去5天,昨天,王女士查了查账户,工资依然没有到账。她算了算在美发店干了三个月,第一个月如期拿到工资,第二个月的少了一部分,第三个月的却迟迟未到账。

  不过,美发店店长却搬出一套说法:王女士在店里的身份发生了变化,因而提成变了,所谓的个人业绩也不全是个人的了。对店长的说法,王女士连称很吃惊。

  王女士学的是美发,此前干的也是美发的活。去年,在一家美发店做了1年多的她,因对薪资不满意,便想着跳槽。她在网上看到,吴中区有家美发店离她住处不远,正在招人,她就与那家店的店长取得了联系。在微信上,那家店的店长明确说,店里“保底6000元,提成的线%”,且“哪个高拿哪个”。

  考虑一段时间后,王女士决定到吴中区的那家店里试试。去年12月7日,她入职那家名叫“优尚形象定制”的美发店,成为一名发型师。“每天上午9点半上班,晚上9点半下班,忙的时候要加班。”王女士翻出了上班期间的打卡记录,“我在店里做了三个月后,发现店里生意不好、竞争又激烈,就决定离职了。”今年3月初,王女士从店里离职。

  不过,回看在店里上班的三个月,王女士发现只有第一个月的工资是正常发放的。“第一个月是去年12月,提成是不到6000元的,所以是按照6000元的保底扣除没上班的几天来折算的,相当于是补了1800元。”1月20日,王女士收到了去年12月的工资,为4800多元。而1月的工资,从她提供的业绩明细看,提成为7727元,不过到2月20日,她只收到了4000元,此后到3月初,又分两笔收到1827元,三笔相加,同提成相比少了1900元,“扣除因客户返工的100元,等于是把去年12月补足的1800元又扣除了”。

  眼下到了3月下旬,王女士对照个人业绩明细完美体育,应到手的2月的提成3768元,却迟迟没有到账。对此,“优尚形象定制”美发店店长徐先生的解释是,王女士的提成不再是30%,而是改成了15%,且她的身份变了,成了“实习”。

  在吴中区吴中西路“优尚形象定制”美发店,店长徐先生解释称,王女士入职前,他的确在微信上发过“保底6000元,提成的线%”的内容,且王女士入职的首月即去年12月,他也是按照这一规则给王女士发放的工资。但在王女士入职近一个月后,他认为王女士的技术不到位,出现客户投诉及返工。因此,从今年1月起,他将王女士的身份调整成了“实习”,提成调整成了15%,且“去年12月底就通知她了”。

  那为何王女士手机上员工端的个人业绩和提成,显示的数额和实际所得不同?对此徐先生的解释是,虽然提成的数额显示在王女士的名下,但其实是要同店内的助理等员工分成的,因而王女士实际拿到手的工资并非员工端显示的数额。

  由此,按照徐先生的说法,他于2月20日支付给王女士的4000元,是王女士1月的工资,3月初分别支付的1500元及327元,则是王女士2月和3月的工资——所有工资已经付清了。此外,徐先生较为在意的是,王女士3月2日提出离职后,3月5日便离开了,并未提前一个月申请。

  对此说法,王女士表示吃惊:“他怎么可以这么说?如果提前告诉我要调整提成,我肯定早就走了,还会再做两个月吗?而且我问过他不想做了怎么办,他说提前和他说就可以了,并没有说一定要提前一个月。”

  王女士和徐先生,原本的员工和店长,如今成了纠纷的两端。由于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协议,关于用工关系、身份调整、提成调整、投诉记录以及离职规范等说法,双方均无法提供相关依据,仅凭口头而陷入了各执一词的局面。

  对此,王女士称,自己从应聘到入职,并未意识到要签订劳动合同,如今对到手的工资有异议,且对店方说法不认同,但苦于手头证据有限,维权不易。在徐先生一方,则认为用工不签协议的现象,在美容美发圈并非个例,没想过会带来麻烦。

  王女士和徐先生,一边是原店员,一边是店长完美体育,看似身处天平的两端,实则已然失衡,至少对王女士而言,“2月份一个月做下来,才到手一千多元”。

  然而,从记者角度看,类似的纠纷,虽已采访过很多遍,但相信接下来还会再出现。在采访过程中,我们能感受到求职者的无助以及对协议的不在意。同样的,在用工方,我们也没有感受到一纸协议获得了多大尊重。

  诚然,如今用工节奏更快完美体育,灵活度更高,进入“零工时代”,无论是求职者还是用工方,对更灵活的用工关系的需求更大。但恰恰是灵活度高了,出现变数的可能性相应更大,因而对权利和义务的约定,显得更为重要,否则,即便是一家街边小店,若无约定,照样百口莫辩,容易遭受收入的损失和形象的失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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